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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6-20 来源:hao86 高铁霸座 高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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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高铁霸座”事件为何屡禁不止?

10月20日,北京南开往上海虹桥的G147次高铁上,老人先上车后补票,但只补到了天津南的座票,当车座主人劝老人让座时,老人却说什么也不肯让,列车员介入后,称为老人安排座位,车座主人也客气称可以为老人拿行李过去,老人仍然不听胡搅蛮缠,最终车座主人妥协,被安排到了另一处座位。

该老人无票抢占他人座位,还用蹩脚的理由为自己的霸座行为强词夺理。即使列车员用标准的流程跟他说道理,最后甚至向老人妥协另外安排座位给他坐,他都无动于衷,最后还是车座主人选择了让座。

最近这段时间接二连三地出现了“高铁霸座”事件,前有的霸座男子被铁路拉入黑名单,后有霸座女子强行耍赖,再有霸座情侣谎称有心脏病,现有霸座老人倚老卖老......试问,“高铁霸座”事件为何屡禁不止?

笔者认为,主要原因是铁路运输部门对这种“霸座”行为缺乏明确的强制性惩罚措施。无票故意抢占他人座位,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,目前仅适用于治安管理条例,铁路运输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该如何处置这种行为。众所周知,对号入座,这是一个公民在哪都要遵守的常识性准则。上至国家领导人开会,下至平面百姓去影院观看电影,都要对号入座。如果大家都向那位老人一样,将座位号码视为“摆设”,抱着“谁先来就谁先坐”的滑稽思想,哪岂不是要乱了套。如果把“霸座”者不听劝说,仍然我行我素的行为上升到等同于汽车驾驶的“醉驾”行为:“醉驾”导致终生禁驾,“霸座”导致终生禁止乘火车。那我确信,“霸座”行为将大大减少。

让人欣慰的是,广东省率先示范,出台了全国首个禁止铁路霸座法规--《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,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明确,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,不得强占他人座位。相信在以后,越来越多的省份会出示明文规定,用强制性的法律效应去约束“霸座”行为,为广大民众的出行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。

随着交通越来越发达,越来越多的人出去旅行或出差是会选择乘坐高铁,但是其中也不乏一些因为抢不到坐票只能买站票的人,其中,会有一些人提前上车,在空着的座位上坐着,但是当持有坐票的人上车时,她们也不愿意让座,这种“高铁霸座”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?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。

高铁霸座的处罚是什么?

高铁霸座,并在列车员多次沟通都不愿起身时,其行为构成“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”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,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,并给予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的处罚。

相关法律规定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

(一)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;

(二)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;

(三)扰乱公共汽车、电车、火车、船舶、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;

(四)非法拦截或者强登、扒乘机动车、船舶、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,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;

(五)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。

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,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
以上是关于高铁霸座的处罚规定,如果生活中出现了有人霸占了你座位时,应该及时与对方沟通,如果对方拒绝归还你的座位,你应该运用法律为维护自己的权利,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伤害。如果还有其他问题,欢迎咨询华律网。